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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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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及网络诽谤罪证据调查

网络诽谤罪,简单理解就是传统的诽谤行为依靠网络这种大信息量的载体进行危害,与传统形式的诽谤罪相比,网络诽谤罪具有以下特点:

(1)影响力大。在网上诽谤他人的信息可能传播到全世界,其影响范围比传统的侮辱诽谤要大得多,被侵害人的人格名誉受损更为严重;

(2)危害难以消除。网络诽谤的危害影响传播速度极快,而其危害的消除却又是缓慢和困难的;

(3)隐匿性强。在网上,用户往往用虚拟的网名,因此难以进行网络诽谤罪****,找出诽谤行为实施者。

网络诽谤的认定:
 

在网络诽谤中,诽谤成立的要素之一,就是看诽谤者所选择的传达信息的方式是否属正常的、能够阻止第三人的接触的途径。

我们可以假设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出信息者所选择的途径是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仅为某一人所知,是纯粹的私人邮箱;第二种情况也选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但收件地址却可以为数个人,这可能是某个组织的人所共同拥有邮件址;第三种情况是制作成网页,可以供人们浏览等等。   

根据一般的法律判断,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传播方式就有可能构成诽谤,而第一种情况就不构成诽谤,在第一种情况下,既使可能收件人本人没有看到,而其亲属好奇打开信箱查看到了诽谤内容,也不构成诽谤,因为信息传播者的目标对象仅为收信人本人,其它情况是其不可预见的,所以其主观上不存在要将诽谤内容向除目标对象以外的第三人传播的意图。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可能信息传播者会以不知道电子邮件址是一人拥有还是数人拥有为自己辩护,如此的话就要看其在当时所拥有的信息条件下,可以预见到什么程度。如果有事实证明诽谤信息传播明知这个邮件址是为数人拥有,就可认为是意图将信息公布于众。对于第三种情况来说,只要是将诽谤内容放在网页上,无论信息传播者如何辩驳其网页无人浏览,都必然构成诽谤。  

所以,无论是在电子邮件、公告板(bulletinboard)、清谈室或网页上闲谈、发表正式的言论,甚至放置照片、漫画、影片、声响等,都可能成为诽谤的源头。例如:一个电视奖项颁奖典礼过后,如有人在网页上指某三名演艺人员出钱买选票;指某个社会名流是***者;或刻意丑化某个在政治斗争中胜利的领袖;或把某个女明星头像照片移花接木放在**模特儿身上;都可能构成诽谤。


 

网络诽谤罪证据调查

遭遇网络诽谤,在证据方面进行证据是比较难的;在目前的环境下,追踪电子邮件地址及电子证据的使用都存在一定的司法困境,在公民进行网络诽谤****时更是难上加难,但也不是说网络诽谤罪就无法进行****。

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多起网络诽谤罪后,我们发现积极的介入刑事力量进行****时成本最低、效力最高的一种模式,而达到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则也需要前期的网络诽谤罪证据调查行动,而我们专业的律师可以帮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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