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调查中,涉及诉讼案件的律师调查方式主要有:
一、自行调查
律师进行调查访问,收集诉讼证据,主要是依靠自行调查,通过律师亲自调查,掌握证据材料。自行调查的方法和步骤有;
1、根据案件性质分清调查对象。
2、根据调查对象确立调查途径。
3、讲究律师调查方式。
调查开始之前,要携带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向被调查者介绍自己的身份,出示相应的证件,同时说明调查的事项和目的。
办案律师要记录被调查人所说的原话,调查结果时要他签字或按指印。对这些调查材料,律师经过研究和整理,把其中有证明作用的,加上说明,在开庭前交到人民法院,供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二、委托调查
对路途较远,调查费用较大的事项,可以委托被调查对象所在地的律师工作机构进行。委托异地律师事务所调查时,要简要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出调查的内容,目的,对象和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应在1个月内调查完毕,向委托人告知调查的结果。
三、申请调查
对有些事项律师调查有一定困难或时间紧迫来不及调查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对于那些比较复杂的案件,也可以与法院协作,共同进行调查,但批准权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