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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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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怎样认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在犯罪主体方面,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基本条件,只有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才可能称之为共同犯罪,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一个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与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有责任能力者利用幼年人或者利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利用者不构成犯罪,利用者依照实行犯来处理,这种情况在西方刑法理论上叫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

2.在犯罪的客观要件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体要求是:

(1)  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

(2)  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3)  共同实施的犯罪是结果犯时,在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要注意在不要求有危害结果发生为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中,各行为人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对犯罪进行了预谋,其中有的实行了犯罪,有的尚未实行犯罪,对于实行犯罪的人应当以犯罪既遂处罚;对于尚未实行犯罪的人,一般应当I以犯罪预备处罚。

例如,甲某与乙某共同预谋次日去杀害丙某,但次日甲某因突然患病不能前往,未达到犯罪地点,乙某独自前往将丙某杀死。在本案中,甲、乙二人的行为仍然构成共同犯罪,甲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预备),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3.在犯罪的主观要件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都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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