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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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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量刑标准说明

(一)哪些人可以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丰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另一类是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这两类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1.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这类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通过法律许可的合法手段能够接触或者获得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这些人员必须是在职务或业务范围之内为正常开展工作而接触到内幕信息的情况下获取该信息的,如果不是通过合法的职务或业务关系,而是非法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超越职务权限来获取内幕信息的,则属于第二类人员的范围。
 
2.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这类人员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以外的,不是基于职务或业务,而是通过偷听、监听、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具体而言,该类主体主要包括:
 
(1) 以窃取、骗取、偷听、监听、抢劫、抢夺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2) 以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3) 从第一类的知情人员处索取或者刺探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通过威胁、胁迫等方式从第一类知情人员处获取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4) 通过私下交易等不正当途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既包括企业内部的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等高管人员、股东或者秘书、打字员等,也包括企业外部的人员,外部人员中既有合法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又有非法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
 

(二)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内幕交易行为,即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的行为。另一种行为是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即在内幕信息公布前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1.内幕信息的内涵和外延问题
 
我国在《证券法》中对内幕信息概念作了明确、具体的界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內幕信息有如下本质属性:
 
(1) 为内幕人员掌握、知悉;
 
(2) 还没有以合法方式向内幕人员以外的人公开;
 
(3) 一旦公开,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发生很大变化。

这三点就是判断一项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的基本要素。
 
《证券法》第75条对内幕信息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尚未公开”的含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只有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的,才是内幕交易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70条的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笔者认为,相关信息只要还未在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就属于未公开的信息,在信息在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前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泄露该信息的,属于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三)什么程度可以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情节犯,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选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1.内幕交易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只要达到了以上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募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比较常见的一个犯罪,本罪是情节犯,所以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就看犯罪情节严重与否。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是您现在最明智的选择。我所的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过多起本罪的刑事辩护案件,都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咨询委托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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