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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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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构成及认定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及认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包含如下含义:

第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二,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编造谎言,捏造或隐瞒事实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回报率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第三,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又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目的而进行的筹集资金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或组织募集资金的行为。

第四,构成本罪还必须是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及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制度,又侵犯了金融机构对所贷资金的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的贷款。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一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玫件。所谓“证明文件”,包括银行的存款证明,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担保函、划款证明等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4)侵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所谓“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及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

(5)其他方法。

行为人实施上述任何行为之一,只要所骗取贷款的数额较大,即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必须有占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在贷款时采取了欺骗手段,但目的是为了解决生产急需等,并无占有故意,则不构成本罪。


了解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请查阅:http://www.0755lvshi.cn/xingshibianhulvshi/zm/2012051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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